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有的人明明已经
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吸取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罔顾法律
屡教不改
7月24日下午,一名男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来到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递交材料时,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于是询问其是否饮酒,该男子毫不避讳地表示自己喝了一杯。
民警当即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查看路面监控录像,核实了该男子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违法事实。
在核查信息时,民警发现该男子持有D类驾驶证,之前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据男子交代,他在数小时前从市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处理完罚单,期间跟朋友喝了几杯,事后到停车场取回车辆,便顺路到港口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没想到再次被交警查获。
最后,民警对该男子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除了被处以暂扣车辆、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及罚款的处罚外,其还将面临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内容来源:防城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