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花了6000多元买的“一口价”黄金,重量竟然只有5.28克。
事情发生在不久前,陈女士在白云区某黄金首饰店购买了一个足金戒指和一个手镯,总价6609元。由于该店采用“一口价”形式销售黄金,事后,陈女士多次向导购人员询问涉事戒指和手镯的重量,均遭到拒绝。
于是,陈女士通过其他方式给买的黄金称重。结果让她大吃一惊——戒指重量0.88克,手镯重量4.4克。按照总价和重量计算,黄金的单价高达1137元/克和1275元/克,远高于购买当天的黄金市价。
陈女士认为,该店隐瞒了售卖黄金饰品的重量,误导了消费者。随即,她向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经执法人员检查,涉事商家待售的足金戒指、足金和田玉戒指等首饰标识牌上只有产品名称、价格等信息,却没有标注重量。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及陈女士提供的证据,证实陈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向涉事商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改正,销售的商品必须标注黄金重量以及提醒消费者注意等信息。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标识未做到真实、全面,且涉事商家未主动向陈女士清晰说明“一口价”黄金的重量,侵害了陈女士的知情选择权。
经调解,涉事商家同意陈女士的退货退款诉求。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
●选购黄金珠宝等贵重商品时,无论以何种计价方式结算,都可以要求商家在交易票据上注明商品的价格、重量、等级、成色等关键性信息;
●对重量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当场复称,核对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
●妥善保管交易票据,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发生消费争议协商不成,可通过广州市场监管公众号“我要投诉”栏目投诉举报或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法律链接
依据202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图 | 记者 詹淑真 通讯员 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