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籍青年干部、中共党员
敖鹏举于7月16日凌晨
在新疆乌恰县抢险救灾过程中
不幸因公殉职
年仅22岁
2024年7月15日21点50分许,乌恰县铁列克乡突降暴雨。22时29分,敖鹏举等5名同志前往该乡铁列克村入户排查险情,对居住在房屋有安全隐患的群众进行紧急疏散转移,并前往哈拉铁克村,车辆行驶至托斯莫桥过水路面时,突遇山洪暴发,车辆被冲入河道,敖鹏举同志被洪水冲走失联。随即,该县乡300余名消防救援、公安、边防、干部群众开展紧急联合救援,经5小时搜救,敖鹏举同志于2024年7月16日3时40分在托斯莫桥下游4公里处被找到,但已不幸遇难。
敖鹏举,2002年3月4日出生于衡阳县杉桥镇,20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8月参加工作,2023年11月分配到乌恰县铁列克乡担任乡村振兴专干。
敖鹏举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毕业后,就积极响应号召、扎根基层,放弃了江苏优越的就业环境,选择前往国土的最西部,新疆乌恰县扎下了根,他曾写道:“我的每一次进步,每一次成长,都是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取得的。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党员干部,将时刻跟紧党的步伐,不负青春、不负人民”。
通讯员| 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