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遇到这种事情总是忍气吞声,经过这个案子,我们感受到只有法律才能真正保护我们企业应有的权益!”6月6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涉案企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通过办理的案件,以案释法向企业宣传遭遇网络敲诈、网络侵权时的正确做法,听完检察官的讲述,该企业工作人员感叹道。
检察官在法治专题讲座上讲述的是宋某敲诈勒索案。宋某利用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信息,以公关费为名有偿删帖,实则对多家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经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责令退还多个被害单位损失共计150万余元。宣判后,宋某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4月16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流量涨邪念生
2019年,宋某入职某企业工作,在闲暇之余,他搜集了自己所在企业的行业信息,并创立了微信公众号“AAA说故事”(化名),主要发布一些行业相关信息。
起初,新创的微信公众号没有什么知名度,随着宋某了解的行业内幕越来越多,其发布的内容也逐渐涉及更深层的行业资讯,公众号粉丝量逐渐增长至6万余人,且大多是业内人士。
此时,宋某产生了通过该微信公众号“捞金”的想法。宋某认为,一些行业内的“爆料”,无论内容真假,只要发布,往往就会影响企业形象甚至企业的股价,这正是知名企业的“软肋”,而删帖是最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发布某些负面“爆料”,相关企业一定会找上门来协调删除,自己便可借机收取费用。
以公关之名敲诈勒索
2021年年初,宋某开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所谓的“爆料”信息,并有公司与其联系删帖。
“该司领导必备技能是PUA(全称Pick-up Artist,意为‘搭讪艺术家’,俗称‘恋爱大师’,此处指职场中上级通过话术对下属的精神控制),你了解吗?”2021年4月的一天,宋某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虽然没有点名,但粉丝和行业内人员一眼就能看出宋某说的就是某公司。文章发布后不久,该公司工作人员便联系宋某希望其删除该文章。
“我已经掌握了公司的大量爆料材料,只要和我签署公关合同并支付费用便可以删除,我以后不再继续发公司的负面报道。”面对该公司的要求,宋某说道。他甚至给该工作人员发信息说“钱不到账,文章不撤”“你看其他公司都已经和我签订合同了”等等。在宋某的各种明示、暗示下,最终,该公司与其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公关合同”,交了30万元“服务费”。
就这样,宋某专门搜集并发布多家知名企业的负面信息,在2021年1月至10月间迫使被害企业与其联系并签订“公关合同”,合同费用从12万元至70万元不等。甚至在某家企业打款后,宋某觉得来钱太快,仅一个多月后再次发布该企业负面信息,并要求该企业在原有基础上续签35万元的合同。短短10个月,宋某敲诈勒索多家企业172万元,其中实际得款153万元。
2021年11月17日,被宋某敲诈的一家企业无法忍受宋某的威胁,选择报警。次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许多企业经常会遇到自媒体账号发布负面信息或是造谣,想删帖就要交“公关费”的事情,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和股价,有些企业只好选择忍气吞声花钱“消灾”。
因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企业权益,侦查阶段,海州区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还原企业被胁迫的过程、核实企业同意支付钱款的原因、微信公众号上文章的来源及真实性等10余个方面进行侦查取证,不断夯实证据基础。
2022年3月11日,该案被移送至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根据被害人陈述、手机聊天记录等客观性证据,逐个梳理每家企业被敲诈勒索的时间、金额等事实,分析宋某对多家企业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证据。
“要严格区分舆论监督、网络维权与敲诈勒索的界限。该案中,宋某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利用被害企业害怕负面报道损害商业信誉的心理,专门搜集、发布企业负面信息,最终通过公关费用的名义迫使企业支付删帖费、消除负面影响,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2022年6月2日,海州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该案进行讨论,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义云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通过深入细致的讨论,大家最终认定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2年6月24日,海州区检察院以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很多企业遇到自媒体敲诈勒索时,往往不太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为了帮助企业更加健康、有序地经营,该院在分析研判和实地走访后,于2022年12月20日向被害企业制发企业风险提示函,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网络空间治理,专项打击“新闻敲诈”网络犯罪。
针对该案特点,海州区检察院依托检察护企“检察蓝护航岗”,为涉案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向企业宣传遭遇网络敲诈、网络侵权时的正确做法,帮助企业合法经营,保障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我们自身也在不断反思,要提升正确应对舆情、处理舆情的能力,有了你们的帮助,在遇到类似事件时,我们会第一时间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再受‘敲诈’之苦。”2022年12月30日,被害企业向检察机关送达了回函。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海州区检察院梳理办理的“新闻敲诈”“按键伤企”案件后,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问需于企,针对企业提出的如何区分宣传费和敲诈勒索、遇到不良自媒体恶意抹黑企业形象该如何维权等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以来,该院在全区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员工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合规发展等各项主题普法讲座30余场;同时,该院将“新闻敲诈”“按键伤企”案件办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向上级院汇报,由连云港市检察院在全市组建敲诈企业案件办理专班,高质效办理涉企业类敲诈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有序运营。
检察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少数自媒体从业者从事“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互联网生态环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必将受到法律制裁。4月至6月,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从严整治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丧失底线的“自媒体”。广大网民和企业也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当遭遇网络敲诈、网络侵权时,应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记者:卢志坚 孙鑫鑫 刘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