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五岁男童玩水不用餐,幼儿园女职员强行抓住男童双臂在教室地板上拖行,跟着反复摇晃男童,抓对方的头推向地板,痛得男童蜷缩身子。校方事后接获男童父亲通知孩子受伤,于是查看电眼并向警方报案,女职员最后被控。
54岁的被告案发时是幼儿园职员,她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名。她原本否认有罪,但在案件进行审讯前改变初衷,表明有意认罪。
被告于7月2日在国家法院认罪,由于控辩双方需要时间准备判刑陈词,法官将案件展期至8月6日下判。
为保护受害男童,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他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案发地点。
案情显示,被告的主要职务是照顾幼儿园的学生,包括受害男童。
2022年2月15日下午3时左右,被告在为学生准备食物时,发现男童正在水槽玩水,没有按照她的指示坐下用餐。
被告当下感到愤怒,将男童从水槽拉开。男童反抗跌坐在地,但被告没有停手,继续拉着男童。
庭上披露,看到男童不愿配合,地上又湿透,被告于是强行抓住男童双臂,摇晃对方至少六秒,导致对方还几次撞到地板。被告过后揪住男童头发,并将他的头推向地板,男童因此跪坐在地,痛得蜷缩身子。
被告后来将男童拉起,开始收起后者的随身物,而当男童伸手拿起物品时,被告则立即从他手中抢回。男童接着跪倒在地,不愿移动,被告见状抓起男童在地板上拖行约40秒。
根据法庭文件,在短短四分钟内,被告多次粗暴对待男童,而她一连串恶行也被幼儿园的电眼捕捉入镜。
男童的父亲在事发晚上发现儿子脸上和颈部有刮痕,追问之下得知是被告所为,于是通知校方。
校方事后查看电眼画面,并在事发约一周后报警处理。男童的父亲也于24日带男童到医院检查,证实男童的头部有一道0.5公分抓痕,肩膀周围则有瘀伤。
庭上披露,被告在案发两天后辞职。